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增强保密观念,定期检查保密纪律执行情况。
二、查阅本部门立卷的档案,需经部门秘书向档案室查阅。
三、查阅有密级的档案和文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复印。
四、因工作需要跨部门查阅档案,应征得该立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五、校常委会记录、校务会记录由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复印。
六、科研档案查阅有密级的只限该课题组负责人直接查阅;无密级的需经该课题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一般不对外开放。
七、研究生教学档案需经该研究生导师或其本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八、严守机密,文件内容不得随意泄露,未经允许不得摘抄、照相、复印。经允许摘抄、照相、复制的要妥善保管,用后自行销毁。
九、严格遵守档案库房管理规定,库房重地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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