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量:3次
人事工作
【工资调整工作】
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在宁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标准,人事处通过整理核对相关数据,于2015年7月28日根据不同标准一次性预发了全校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部分,人均预发1547元。同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完成了全校797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调整审批和补发工作,人均月增加离退休费506元。9月份完成了全校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标准调整和补发,养老保险预扣标准的确定和补扣,以及临时性补贴标准的确定和补发等上报审批工作。同时,参照以上文件精神,完成全校人事代理和外籍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标准调整和补发测算工作,并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调整。12月中旬全校在职人员的调整、补发标准全部造册,12月底全部补发到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人均补发3476元,人均月增资1309元、月预扣养老保险959元;人事代理和外籍人员人均补发9628元、月增资794元。
此外,人事处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已于2015年12月18日完成工资标准调整等系统升级工作。
【优化收入分配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发挥奖励绩效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人事处对原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在充分征求各岗位人员意见,并经校教代会执委会会议讨论、校常委扩大会审议通过,报省管部门同意后,调整方案正式实施。人事处在暑假前按新的标准兑现了上半年的奖励绩效津贴,人均月增资1088元。同时,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职工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两级管理,人事处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指导意见以及本单位实际,出台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全面实施教职工考核做好了准备。
根据学校整体南迁的实际情况,取消原江宁校区工作补贴,从2015年12月起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同时适当提高江宁校区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费标准。
【录用各类优秀人才】
在本年度新进人员招聘中,本着“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通过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共录用了各类岗位新员工80人, 其中专任教师39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6人、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15人,为我校师资队伍补充了新生力量。同时,还为10名高层次引进人才进编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他们快捷便利地办理进编手续,为学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完成科职干部调整】
根据新一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岗位设置精神,人事处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科级机构调整以及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经过本轮调整,学校共设科级机构82个(不含后勤服务总公司和康达总公司),科级岗位184个。调整后的科级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名称更加规范;科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强化了年轻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培养,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以此次科级干部调整为契机,一次性完成了自2010年至2015年期间所有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补录编制工作,共计归档500余份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
【做好计划外用工人员管理工作】
截至2015年底,完成了192名计划外用工岗位的公告发布、入职考核、工资考勤及福利发放等工作。此外,按月梳理计划外用工合同时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征求所在部门续签意见等。本年度共续签104人,保障了计划外用工工作的连续性,使我校劳务派遣工作稳步健康发展。考虑到校区南迁后计划外用工人员的交通困难,从2015年12月起对在江宁校区工作的计划外用工人员按3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充分体现管理人性化,调动了计划外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此外,进一步推进计划外用工规范管理,将全部计划外用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缴纳范畴,以维护学校和计划外用工人员的权益,规避用工风险,稳定校园秩序。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人事处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进行适度改革,将校本部及三家直属附属医院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人事处根据各二级单位师资队伍现状和发展规划设置岗位,二级单位在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基础上,独立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人事处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从评审过程和结果看,总体效果良好,充分调动了二级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指挥棒作用和导向作用。全校共有289人通过评审,其中正高40人、副高120人、中级129人。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制订我校“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由教育厅统一向全球发布。继续通过校园网络和其它媒体发布我校高层次人才需求和招聘信息。全年共引进7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2.做好江苏特聘教授、校特聘教授遴选、推荐和考核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遴选推荐江苏特聘教授5人,通过评审,4人入选江苏特聘教授,其中1人获得特别资助。组织开展了第十一批校特聘教授的遴选工作和第八批特聘教授中期考核和第五、六批特聘教授聘期考核工作,新增校A类特聘教授5人、B类特聘教授3人,续聘A类特聘教授4人。
3.健全高层次引进人才考核制度
对代谢病团队和团队PI以及学校2007年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织了考核。为有效推进二级管理,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在引进人才考核上的主体作用,切实考准、考实引进人才在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一线岗位的作用和成果,除引进团队的中期和聘期考核、正高级职务引进人才的聘期考核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外,其余考核工作均由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分委员会组织实施。经各单位考核推荐、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考核,参加考核的代谢疾病研究团队考核结果为“合格”;参加考核的3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8人,考核结果为“合格”的24人。
4.继续推进我校“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
自2013年启动以来,校“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得到了中青年教师的积极响应,也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3月,遴选出第三批培养对象22人,其中优秀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8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4人。目前第四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正在进行,首批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即将开展。
【各类人才工程申报考核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积极组织各类人才工程选拔申报工作,先后组织了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特聘教授、省“双创团队” 、“双创个人”、“双创博士”、省“六大人才高峰”、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计划”人选、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等各类人才工程的申报工作,共计申报60余人次。
在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我校2015年度共有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3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人入选省“双创个人”计划、5人获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2人入选省“六大人才高峰”、2人入选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计划”。
在积极申报的同时,完成部分人才工程的考核工作,包括省“双创计划”个人、团队考核、评估;省特聘教授考核;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等,共计考核、评估20余人次。
【其他工作】
1.做好人事管理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处内讨论,形成了人事管理系统的初步方案和建设思路。
2.完成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教育部为全面掌握全国教师信息,实现“一师一号”的目标,自2015年6月起在上海、江苏、甘肃三地试点开展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工作。人事处利用假期充分摸索系统情况,赶制《填写说明》,动员和指导全校教职员工开展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由于系统试运行的不稳定性,先后在7月和9月,分两次将此工作完成。
3.根据上级文件,完成工资和人事报表、“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高等教育基层统计、出入境人员管理备案、预算涉及的全校在职、离退休2000多人的基础信息统计表、社保相关表格等各级各类统计信息。
4.做好第二轮岗位设置的后续工作。继2014年我校进行了第二轮岗位聘任合同填写工作后,今年对所有收回的合同进行了核对整理工作,共计归档1545名教职工的聘用合同。
5.完成了我校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申报工作。完成各类工资调整等共计2700余人次,发放丧葬费、抚恤金16人计124万元。调整了课时系数、留学生课时津贴标准,增发了网络课程课时津贴和教改活动课时津贴。核拨课时津贴600余万元、科研津贴19.8万元,核拨2015年度福利费、在职意外伤害险等53万余元。核发2015年度遗属、下放人员、家属工补助15人27万余元,核发伤残保证金4人4万余元。核发营养费6.7万元。开具、审核各类人事、工资证明、政审等材料1500余人次;完成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工定级和技师推荐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教职工自身需求,办理了三批人员退休工作。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目前正和组织部一起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6.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通知精神,测算并上报2015年度全校1617人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苏人社发〔2015〕189号文件、苏医管函〔2015〕22号文件精神,核算我校2015年度、2016年度事业编制人员工伤保险基数,并按时上报数据,缴纳保费。本年度为进校、离校共计100余人办理缴纳社保及停保手续,协助两名教职工办理工伤待遇申领手续。
7.完成2015年度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今年共有495人参加培训,760人参加考试。
8.完成201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校于去年成为全省首批获得自主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评审权的高校,今年在总结以往问题与不足的基础上,对我校评审流程进行了优化,对438份上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最终421人通过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批获得高校教师资格。
9.选送优秀师资参加教育厅组织的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包括短期出国培训2人、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1人、就业创业指导业务培训1人、师资管理培训4人、体育和军事课教学培训2人、优秀中青年教师英语强化培训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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