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档案馆、校史馆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2942次
一、资格审查、笔试
1.人员:经初步审查,对于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所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2023年5月5日 下午2:00-2:30 资格审查
下午2:40-4:10 笔试
3.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地铁一号线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1号出口)博学楼阶3教室
4.现场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最高学位证书原件,还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审核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如无证书,可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级证书等材料自愿提供。
5.入校要求
入校前请确认在学校招聘系统内身份证号码填报无误。入校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刷门禁入校。
二、面试
1.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学校根据同一应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开展。
2.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一旦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未按上述要求带齐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加笔试。
3. 考试期间,手机等电子产品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领取。
4.请考生对照上述通知,结合自身情况事先安排好行程并告知亲属。
5.招聘工作联系人:李老师,025-86869095。
附件: 就业协议书网签证明.docx
南京医科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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